示范基地作用大 基层组织功效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为鲜明主线,以物业治理工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有效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物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质量。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51.4%,随着“红色物业”工作推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矛盾有所下降,物业服务收费率逐步提升。

发挥政治“牵引力”
强化党的红色领航

  包头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核心作用,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红色物业”双覆盖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包头市成立红色物业示范基地51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基层党支部54家。

  坚持以“三驱动、三融合、一落实”为主线,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鼓励党员以业主身份参选业主委员会,确保业主委员会党员干部比例达到50%以上。目前,包头市共组建业主委员会568家,组建率达51.4%。

  按照有活动场地、有办公设备、有学习资料、有管理制度、有党务标识、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标准,以“应建尽建、全域覆盖”的原则,为青山区、东河区、高新区街道办事处配发电脑15台,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有力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提升。

找准需求“坐标轴”
凝聚区域红色合力

  坚持把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的各类需求作为工作落脚点,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凝聚资源、推动工作。

  着力构建治理长效机制和多方联动机制。全面摸清物业服务管理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管理方式。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建立社区“红色公约”,树立“资源共享和谐共促”理念,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共建力量纳入“红色物业”体系,形成共建合力。依托“红色物业”平台,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建设“红色物业”党群服务中心2个,为4家“红色物业妇女之家”举行揭牌仪式。

  通过改造传统物业服务企业、引进优质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等途径,为市场失灵、自治失效、物业管理失位或管理不善的老旧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积极协调政法、公安、司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建专家团,为小区物业管理提供法律援助、专业咨询等上门服务。

  着力构建配套保障机制,注重阵地保障,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议事厅,为小区居民定期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民情分析等活动提供场所,为“红色物业”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支撑。加强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在阵地建设上,打造集便民服务、业主教育、协商议事等功能叠加的“红色基地”;在队伍配备上,成立“我是党员我帮你”服务队,设立“业主党员报到点”“党员服务岗”;在管理服务上,创新“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法,便于居民在家门口找组织、身边找服务。

建立考核监督机制
提高物业服务效能

  持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制定《物业服务导则》等行业标准性文件,扩大“红色物业”覆盖面,推进物业管理和服务群众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利用党建项目,调动物业服务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主动融入社区治理,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性需求,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

  制定“红色物业”管理考核机制,整合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围绕组织建设好、骨干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五好”标准,立足组织评价,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星级评定,并将“红色物业”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从源头调动物业服务主体的工作积极性;立足群众评判,召开“红色物业评议会”,将群众满意度、物业投诉率等作为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初公布上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服务环境。

  全面推行“四公开 一监督”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公开物业公共收益,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召开述职评议会,邀请社区网格员、辖区在职党员等代表参与评议,进行满意度调查,将物业服务从接受一方上级监管变为社会广泛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自我改进、自我提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5.31 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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