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
本次配租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障对象:
(一)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非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保障对象。
点击查看:2022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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