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各类房屋建筑事故,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范围包括自建房、违法建设、老旧危房等建筑设施,切实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据了解,本次行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实更细措施,重点排查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及使用功能,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及农村的各类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自建房以及改建扩建甚至加层的自建房。针对建成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老旧建筑,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肩负起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底数、重点排查、狠抓落实。
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项目,各地要立即采取关停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监督房屋产权人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依据隐患危险程度采取停用整改、加固处理、整体拆除等措施。在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方面,要严肃追究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处置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5.12 廖建